洁净服清洗灭菌的共线生产风险控制要点
一、共线生产语境中的洁净服位置
《药品共线生产质量风险管理指南》(2023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发布)将药品共线生产界定为多种药品共用生产线进行生产,包括共用生产厂房、设施和设备;指南同时说明,共用质量控制实验室、库房、取样间等辅助设施、仪器的共线生产管理也可参考本指南。洁净服的清洗、灭菌与周转,正是横跨多个品种、多个功能间反复运行的辅助环节,其风险逻辑与上述辅助设施相通。该指南属技术参考,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可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应要求。
二、机械转移:洁净服被纳入风险评估的原因
指南第7.1条列出污染和交叉污染的四条主要途径:残留、机械转移、空气传播、混淆。其中机械转移指更换产品时非直接接触产品的设施、设备外表面未能清洁至目视合格,将产品通过操作人员衣服、手套等与设备外表面接触带入另一产品。洁净服处在人、物料、环境三者的交汇点,既是防护屏障,也可能成为载体,从这一视角,洁净服的日常管理,包括内部使用管理,以及外部服务商的清洗灭菌服务管理,都需要基于洁净服的屏障与载体双重角色进行风险评估分析。
三、风险识别应覆盖的维度
按指南第4.1条给出的因素框架,评估需覆盖:
• 品种特性:产品类别、活性、毒性(PDE/ADE值、OEL、TTC等)、致敏性、溶解度、活性微生物、性状、物质状态、挥发条件、稳定性。对于洁净服而言,主要要考虑其面料的关键物理特性,如粒子过滤能力、微生物湿态干态屏障能力、自身发尘量等、电阻性能等。
• 人员方面:人员进入和离开生产区域的更衣、退更过程应尽可能避免交叉污染;高活性物质生产区域的更衣、退更可考虑分开设置;洁净服需防止交叉污染(特别关注外部引入污染风险,如洁净服在清洗灭菌服务商处进行清洗灭菌过程是否与其他客户洁净服混淆或引入其他客户洁净服表面残留物质);选择光滑不易产生静电材质的洁净服和手套(洁净服初始选型和设计关键考虑要素);对于重复使用的个人防护设备(如护目镜)建立清洁及再次使用的管理制度(洁净服的清洗次数寿命,灭菌次数寿命)。
• 物料方面:使用后的洁净服、一次性物品(如口罩、手套和过滤器)应得到合理的处置,特别是高活性物质接触的洁净服,以及QC实验室阳性控制室所使用洁净服,应考虑避免对其他环境和场所的污染。
• 设施方面:尽可能减少多个产品物料、工艺、人员交叉和共用区域;对重点区域或功能间人员进出气闸的管理;在设备或容器离开生产区域、功能间时,清洁其外表面或增加防护措施。洁净服清洗灭菌所在区域环境的管理,设备的管理,是否进行分级管理,是否按批次管理,是否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时限管理等,都是洁净服清洗灭菌服务商必须考虑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清洗与灭菌环节的控制要点
• 工艺与验证:参照指南的清洁验证生命周期三阶段,即清洁工艺设计和开发、清洁工艺验证、持续清洁工艺确认;清洁验证应在产品上市放行前完成。
• 限度设定:活性物质残留限度应基于产品毒理试验数据或毒理学文献资料,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建立,并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定期评估;基于健康的暴露限度(HBEL)的可接受标准(如PDE值)在评估清洁残留数据时更具科学性。指南明确,PDE方法计算出的限值低于历史残留限值时,应使用基于PDE的新残留限度,并评估对已建立的清洁验证和清洁工艺的影响。
• 目视检查:目视检查是很重要的清洁接受标准,执行清洁程序后至少应保证目视清洁,但通常不能单独作为清洁验证的可接受标准;执行时需确认检查人员的视力、环境照度等影响结果的因素。
• 时间管理:设备使用后至清洁前的间隔时间、清洁后的保存时限,以及阶段性生产的保持时长和高峰批次数量、待清洁时限,均属清洁验证的评价和挑战依据。
• 变更控制:新增商业化生产药品、生产配方及工艺变更、原有设备设施的变更、临时引入非商业化品种或发生其他重大变更时,需重新进行共线生产风险评估。
五、措施落地后的执行评估
指南要求定期对共线生产风险评估进行回顾,确认既定控制措施仍适用;对人工清洁模式,可在不通知车间生产人员的情况下不定期取样抽查清洁效果;持续清洁工艺确认包括周期性回顾或再验证、确定需增加的取样点和检测项目、回顾与清洁工艺相关的偏差和变更、确定并记录清洁工艺验证状态。
六、博力安特的服务视角
博力安特(博力安特(上海)洁净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领域的工作,是把洁净服从后勤事项还原为共线生产风险评估中的一项受控要素:以指南的风险识别框架梳理品种特性、人流物流与功能间共用情况,将洁净服的清洗与灭菌纳入统一的残留限度与验证思路,并结合目视检查与取样确认形成可追溯的执行记录。对于客户与服务商之间的协作,指南要求任何一方发生可能影响受托事项质量的变更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洁净服相关的材质、清洁灭菌方式与周转规则的调整,同样需要进入这一沟通链条。
其差异化体现在方法而非口号:以公开指南条款为主要论证依据,用可验证的限度标准与批次阶段性生产安排替代经验判断,使洁净服环节的风险结论能够被写进共线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与清洁验证状态保持同步更新。
